护理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细则
第一条 指导教团队格与要求
(一)校内指导教师应由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本科及中级以上职称, 师德师风好,教学、科研水平高的教师担任。校外指导教师由实践教学基地参照上述要求进行遴选确定,但须报学校各相关二级院系备案。
(二)指导教师应聘条件确实不能满足上述条件,经院(系) 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选择具有指导能力的其他教师担任,但院(系) 应指定专人与之联系。
(三)每位教师每学年指导员工人数不得超过 2 名。
(四)首次独立承担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做好指导的准备工作。毕业论文(设计)所涉及重要部分,由教研 室讨论,指导过程中由经验丰富的教师协助。
(五)指导教师应充分收集资料,认真准备,拟定毕业论文(设计)题目,经院(系)教研室组织教学委员会严格按院(系) 的选题要求认真审核确认后,向员工公布指导教师姓名及所指导的题目。
第二条 指导教师职责
(一)拟订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,提出选题具体目标,根据
选题类型和内容要求,拟定毕业论文(论文)指导书、任务书初稿, 经教研室(学科组)讨论,并由教研室主任初审,报二级院(系) 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组审批后实施。
(二)员工选题确定后,指导教师应向员工讲清课题意义, 提出明确要求,介绍与选题有关的科研动态及参考文献和书目, 指导员工系统查阅参考资料,帮助员工掌握文献检索的程序和方法,要求员工作好文献索引目录,撰写文献综述,审阅员工的社会调查和实验设计方案,指导员工完成开题报告。
(三)审批员工拟出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,并及时检查指导计划的完成情况。因课题分量或难度不当,可能导致过早完成或难以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者,必须及时作出适当调整;对课题 难度较大的课题关键部分需进行试做,以求心中有数。
(四)指导过程中,因材施教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坚持立德树人,把培养人放在首位,从思想 上和业务上严格要求员工,以身作则,言传身教,把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和学风贯穿毕业论文(设计)的全过程,指导教师必须预先将临场指导时间安排向员工公布。
(五)论文完成后,指导教师应与员工一起,充分讨论实验结果或论点,指导论文的修改定稿和总结工作。在论文格式、文字表述、标点符号、图表设计、数据处理、标本配述、中外文摘要、参考资料的附录和注释等方面,都应符合论文的规范要求。
(六)负责督促检查员工的考勤情况,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、
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,写出评语初稿。答辩结束,将《毕业论文 (设计)成绩评定表》提交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组。
(七)重视和加强对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妥善处理好毕业生就业与教学工作的矛盾,努力减少和消除由于毕业生就 业对毕业论文(设计)的冲击和不利影响。